[107] 参《新唐书》卷一四五《元载传》。
[108] 赵德麟:《侯鲭录》卷六。
[109] 参[日]加藤繁:《唐宋时代庄园组织及聚落之发达》。整理者按:加藤氏原文发表于1928年《狩野教授还历纪念中国学论丛》,汉译本《唐宋时代庄园组织及其与聚落的关系》刊于1934年《方志月刊》七卷二期,引文或另有出处。
[110] 陆贽:《陆宣公奏议》卷一二。
[111] 元稹:《长庆集》卷三八《同州奏均田状》。
[112] 司马光: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九四《后周纪》。
[113] 《宋史》卷四七八《世家·南唐李氏》附《潘佑传》。惟马令《南唐书》卷一九谓佑深抑豪民,有买贫户田者,请即还之。僧文莹《湘山野录》卷中亦谓,南唐后主“好古重农”,佑“因请复井田之制,深抑兼并,民间旧买之产使即还之,夺田者纷纷于州县”。
[114] 王称:《东都事略》卷二六《赵普传》。
[115] 赵翼:《廿二史杂记》卷二二《五代藩帅劫财之习》。
[116] 参《宋史》卷二四九《王溥传》。
[117] 参《宋史》卷二四九《魏仁浦传》附《咸信传》。
[118] 参《宋史》卷二四九《范质传》附《晞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