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务教育如此重要,与国家与人民的前途关系如此紧密,那么就应该提高人民的参与程度。否则,义务教育便容易失去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,其结果必然不太理想。正如我国在早期发展义务教育的过程中,就缺乏对义务教育重要性的宣传,人民根本不知道义务教育为何物。尤其是清末及民国时期,大多数时候义务教育只是政府在“一厢情愿”地实施,缺乏民众基础。其实,义务教育不仅是政府的义务,也是人民的义务。政府有义务提供义务教育的各项设施,人民有义务送子女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,两者缺一不可。如果人民不了解义务教育,不尽义务,那么政府的义务也无法进行,义务教育便难以开展。清末及民国时期,甚至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,我国的义务教育宣传力度不大,人民难以了解义务教育的真谛,从而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发展。例如,1931年9月来中国考察教育的国联教育考察团在视察了中国的教育后强调,在推行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义务教育的作用与意义,使义务教育家喻户晓,以得到人民的理解、支持、配合和赞助,最终一举促成。
提高人民的参与程度,首先能提高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及巩固率。义务教育实施以来,宣传义务教育的力度一直不足,尤其在农村地区,义务教育为何物,恐怕在许多地区仅仅是个名词而已,具体内容及要求又有多少人知道呢?义务教育对国家、对人民、对儿童自身的发展的影响,在改革开放前后并未得到人民的充分理解。这个现象影响最严重的就是小学、初中辍学率较高。据1989年统计,1989年小学生辍学率为3.3%。虽然比1988年下降了0.1%,但是其中却有16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辍学率有所上升;初中辍学率呈上升趋势的有6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升幅为2%。又据《人民教育》(1991年)所述,1988年小学生辍学率以贵州最高,达8.8%,云南次之,为6.9%,广西5.2%。初中辍学率更高,吉林省达12.7%,福建12.5%,海南11.7%,黑龙江11.3%,天津甚至也高达9.9%。小学、初中辍学率如此之高,原因很多,最主要的就是当时义务教育的宣传力度不足,民众未能正确认识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性。扩大义务教育的宣传力度,可以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义务教育的积极性。最近几年,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,义务教育的宣传力度逐渐加大,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众多慈善机构捐资在全国各地建立希望小学、中学等,不仅为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提供了硬件设施,还吸引了许多有志青年前往贫困地区义务支教等。这些行为无形中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推广提供了巨大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