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个比丘要去世的时候,他应该投入于观照身体、感受、心和心生的物象之中。他的每一静态和行动,都应该尽在专念之中,就是他的感受,也应该投于专念。那比丘应该观照身体感受的无常性和互依性,以使他不会再被身体和任何好与坏的感受所缚束。
“如果他需要气力来抵受痛苦,他应该这么观想:‘这是一种需要我全部气力来抵受的痛苦。这痛苦并不就是我,我不是这痛苦,我没有被这痛苦控制。我此刻的身体和感受,就像一盏油尽芯枯的灯,快将熄灭。灯的光,只是因缘而现、因缘而灭,我不被缘所困。’如果一个僧人这样修观,平和解脱便会现前。”
初雨的来临,将炎夏的热气顿消,佛陀回到祇园精舍结夏安居。他再次对比丘和比丘尼讲说缘起之法。一个比丘起来问道:“世尊,你说意识是形相的基本,那么,是否所有世法都是由意识而生呢?”
佛陀答道:“对。色相只是意识的客体对象,主体与客体是意识的一体两面。没有客体,就不可能有意识。意识与意识的客体,是互依而存的。就因为意识的主客两体不可分割的关系,它们便可说是因心想而生的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