卯时初刻一到,一声尖细嘹亮的喊声荡开在大殿的每一个角落:“卫王到——”
众臣躬身行礼,齐声诵道:“我王万岁——”
待众臣礼毕,各归其位之后,卫王朝肃立一旁的书吏微微点头示意,书吏清澈洪亮的声音便在大殿锵然响起:
“带罪人‘荡’——”
“宣主告‘宁忠’进殿——”
随着书吏的两声喊话落点,众臣无不在心中犯起了嘀咕。
“公子”变为了“罪人”,这无可非议,然将“萧荡”的萧姓去掉,直接呼之为“荡”,这里边就有说法了。
通敌叛国之罪在大卫国按律法可是要诛九族的,而且,卫法规定:王族犯法与庶民同罪。如果按实际去执行,那整个王族不得都因公子荡而受牵连获罪?作为执政的王族大臣,甚或卫王本人,当然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了?
而如果在公审之前,先执行王族的族内之族规,将其剔除族姓之外,换言之就是萧荡从此被萧姓族人开除,不再允其姓萧。而后其再执行国法之时,就避免了整个王族都获刑的尴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