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靠前边的四人,更加的让赵云消耗体力才是。
因而,只能取其次,以拥有较快速度的兵刃,长刀,进行对决。
想着,魁头将目光投向了第二将,峰山的身上。这是一名勇士,他身高九尺半,腰大十围,犹如小山一般高大。浑身的肌肉,块块鼓起,似铁打的一般。
此刻,他的一双目光,如同老虎一般,冷芒直射。
这是大浪淘沙,从一群沙子之中,掏出来的金子。
而今日,他的任务,就是将赵云杀了。证明,鲜卑人确实比汉人强壮。
“上吧。”魁头朝着峰山大吼了一声。
“诺。”峰山大声应诺了一声,而后取了他的兵刃,一杆丈六长短的长刀,跨坐上了骏马。
飞快的冲了出去。
先不说峰山的身材雄峻,就说峰山此刻胯下的骏马,就是一匹上等的千里马。名叫白电。
能马踏白雪,行走如电。
此刻,这一人一马配合起来,当真是人中雄健,马中蛟龙一般,一股子铺天盖地的气势,顿时朝着赵云席卷而去。
“哒哒哒。“
滚滚如雷一般的马蹄声之中,一声爆吼响起。
“记住,杀你的人是峰山。“
“杀招来了。”赵云见到这人,见到这一声气势。顿时,更加慎重了起来。刘冯说的没错,赵云即猛烈,又谨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