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海泉爬起来,假惺惺地感谢一番溜了出去。孙殿英望着他的背影气愤难平,暗生杀机。四年之后,当孙殿英率部来到包头时,突然想起了在此地驻守但已被解了军权的田海泉,于是杀心顿起,派手下两名弟兄将其悄悄刺死于包头家中,报了这次失宝之仇。
孙殿英一看那担惊受怕盗来的奇珍异宝,不是用来行贿,就是被拐受骗,最值钱的差不多都折腾光了,不但钱没换回多少,反而自己的一位师长还给关进北平陆军监狱,至今未能出狱。他一气之下,竟不顾一切地再次命令几个手下弟兄,将剩余珠宝的大部运到天津、青岛的英法租界秘密出售。由于有了以往的经验和教训,又是在外国租界内售卖,相对顺利,总算实实在在地换回了为数可观的黄金和美钞。孙殿英在梁朗先的建议下,用这批款子购买了一批军火。其中丹麦式轻机枪528挺,小型平射炮145门,新式套筒步枪5000多支。孙殿英将这批军火装备到各师团后,十二军已成为装备精良、实力雄厚的一股军事力量。为此,全军将士精神大振,孙殿英也一跃成为北方各路军阀中一颗耀眼的新星。
商震
注释:
[1]青帮:或作清帮、安清帮,近代重要的秘密会社之一,明代罗祖教的支流。最初分布在北京、直隶、山东一带,后沿运河发展到江苏、浙江、江西等地,号称“潘门”,亦称“潘家”。内分两派,一是主帮,系浙东温州、台州人;一为客帮,系皖北、江北人,别称“巢湖帮”。从康、雍至嘉、道年间,其成员大都为下层社会的运输工人,主要为清廷承办漕运。它按辈分收徒,长期在漕运中保持行帮的地位,要求其成员相互“帮丧助婚,济困扶危”,因而将许多粮船水手团结在一起。后因漕运改海运,粮船水手生计无着,流为游民,便“密行贩盐,或以偷税为业”,并出没于皖北、江北,逐渐转往太湖流域,旋又向上海发展,成员也有所变化,除了破产农民、失业工匠、地痞无赖外,不少被裁革的兵勇也参加了这一组织。青帮由于势力庞大,帮徒众多,民国时期遂成为各方政治人物争相笼络、利用的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