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方面是成为榜眼有着很多的好处,至少新秀合同就要更大一些。
另外一方面是能成为孔布的球员,那基本上已经注定成为球星了。
虽说猛龙的阵容底蕴很恐怖,被选中了以后,百分百要从替补打起,但是小绿屋内的众人根本不在乎。
就算不去猛龙,兴许也得从替补打起。
在猛龙的话,很可能新秀赛季就混到一枚总冠军戒指。
另外要是运气好一点,赛季打个一半就被孔布交易出去,那就是下一个哈灵顿、莫布里,这两人眼下都成了各自球队的二当家。
反正被猛龙选中,有百利而无一害。
黄蜂选完了之后,孔布就写了一张纸条,让人递给贝勒爷。
贝勒爷展开纸条一看,上面写着UCLA大学拜伦-戴维斯的字样。
片刻后,斯特恩重新回到台上,“我宣布,洛杉矶快船以首轮第二顺位,选择了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拜伦-戴维斯。”
“我猜对了,孔果然选择了UCLA的这个控卫小子。”
“猜对很难么?猛龙缺控卫,其他位置都很多人,孔选择控卫再正常不过。”
“不是还有一个马里兰大学的控卫么?孔为什么不选他?”
“那小子不是放话死也不给加麻大球队打球么?而且马里兰大学凭什么跟篮球圣地UCLA比?”